入園條件
進入科技園的企業和項目以現代農業及生物醫藥、高端裝備及汽車零部件制造、電子信息、現代服務業、文化創意等領域為重點,適當引入中介機構配套服務。
入駐對象及條件: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地在六安大學科技園內,并在科技園所在行政區域內納稅的科技型孵化企業,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科技項目,高校院所創辦的研究機構,為入園企業、創新主體提供融資、咨詢等的科技服務機構,以及高校師生、歸國留學生、高層次人才等各類創業主體。 1、注冊在科技園內的科技型孵化企業和畢業3年內的大學生創業團隊; 2、申請人必須擔任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學生創業團隊核心成員出資總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的50%; 3、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科技園產業發展方向; 4、有創新創意構想,或者有自主知識產權(專利證書、鑒定證書、檢測報告等); 5、能夠提供較為完整的商業計劃書; 6、具有較完善的企業管理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進入科技園:有違法行為、社會上信譽有不良記錄的企業;《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產工藝裝備、落后產品”目錄(2011年本)》(國家發改委令2011年第9號)上禁止的項目;不符合國家和省市環保要求的項目;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項目;其他經審核不符合入園條件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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