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大學科技園建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金安區人民政府、示范園區管委、市直各相關部門、六安大學科技園發展有限公司:
根據《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支持大學科技園發展若干政策(試行)》(六政辦[2014]34號)文件要求,經六安大學科技園建設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討論通過,并征得市政府同意,現將《六安大學科技園種子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六安大學科技園大學生創業扶持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和《六安大學科技園天使基金管理辦法(試行)》予以印發,請相關部門貫徹實施。
特此通知。
2014年11月3日
六安大學科技園種子資金管理辦法(試行)
根據《關于支持六安大學科技園發展若干政策(試行)》(六政辦[2014]34號)制定本辦法。
一、 六安大學科技園種子資金(以下簡稱“種子資金”)從六安大學科技園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總規模2000萬元,?顚S,由六安大學科技園發展有限公司負責組織項目評審、合同簽訂、項目跟蹤管理和到期驗收。
二、種子資金分為無償資助、周轉使用和股權投資三種扶持方式。無償資助額度在10萬元以內(含10萬元),周轉使用扶持額度為10-30萬元,股權投資扶持額度為30-50萬元。
三、扶持對象:
1.無償資助對象為初創期企業的研發期項目。資金主要用于項目研發支出。項目實施期限兩年,不可重復申請。
2.周轉扶持對象為處于產業化階段的項目,期限兩年,第一年無息使用,第二年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執行,到期收回本息。
3.股權投資對象為有發展潛力的創新型企業。股權投資額度不超過資助企業凈資產的50%。股權投資期限三年,到期后,采取以公司收購、管理層回購、股權轉讓等方式退出。
四、種子資金由企業提出申請,申請材料有:
1.項目申請表;
2.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
3.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上年度企業會計報表、本年度近期會計報表;
5.可說明項目科技含量及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的相關資料(專利證書、鑒定證書、檢測報告、查新報告、合作協議等)。
五、六安大學科技園發展有限公司組織專家評審。評審程序: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5名專家組成專家評審組,依據申請企業的項目科技含量、團隊創新能力、商業發展模式和產品市場前景等內容進行評審,提出資金資助意見,由六安大學科技園發展有限公司最終審定。
六、評審條件:
1.在大學科技園注冊的科技型企業。
2.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園區產業發展方向;
3.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無知識產權糾紛;
4. 項目團隊創新意識強,有明確的發展規劃;
5.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無不良誠信記錄;
6.正常運營六個月以上。
七、對于獲得無償資助的畢業企業應在市區范圍內落戶,落戶其他地區的,資助經費由大學科技園發展有限公司負責收回本金。對于獲得周轉扶持資金的畢業企業落戶其他地區的,大學科技園發展有限公司按照銀行貸款利率加收使用期間利息。
八、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和示范園區負責對大學科技園種子資金使用進行監督和檢查。
九、本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六安大學科技園大學生創業扶持資金管理辦法(試行)
根據《關于支持大學科技園發展若干政策(試行)》(六政辦[2014]34號)制定本辦法。
一、大學生創業扶持資金(以下簡稱“創業扶持資金”)從六安大學科技園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總規模500萬元,?顚S,由六安大學科技園發展有限公司負責組織項目評審、合同簽訂、項目跟蹤管理和到期驗收。
二、創業扶持資金堅持擇優扶持、無償使用原則。創業扶持資金扶持額度為2萬元、5萬元和8萬元三個等次。
三、扶持對象為高校在校生和近三年內畢業的大學生領辦的創業主體。主要用于項目創業(初創)期的產品研發及與產品研發有關的費用支出。項目執行期限兩年,不可重復申請。
四、大學生創業扶持資金由項目主體提出申請。申請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項目商業計劃書;
3.創業主體在園區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
4.可說明項目技術含量和創業計劃運營狀況的相關資料(專利證書、鑒定證書、檢測報告、查新報告、合作協議等)。
五、項目評審組評審。項目評審組由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和示范園區各選派1人組成,依據項目科技含量、團隊創新能力、商業發展模式和產品市場前景等內容進行評審,并提出資金資助額度,由六安大學科技園發展有限公司最終審定。
六、評審條件:
1. 在園區內登記注冊的創業主體;
2. 創業主體人數2人以上(含2人),有明確的創業計劃,正常運營三個月以上;
3. 具有較高科技含量,市場前景較好,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項目;
4. 創業主體無不良誠信記錄,無知識產權糾紛。
七、獲得大學生創業扶持資金資助的畢業項目(或企業)應在市區范圍內落戶,落戶其他地區的,資助經費由大學科技園發展有限公司負責收回本金。
八、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和示范園區負責對大學科技園創業扶持資金使用進行監督和檢查。
九、本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六安大學科技園天使基金管理辦法(試行)
根據《關于支持大學科技園發展若干政策(試行)》(六政辦[2014]34號)制定本辦法。
一、六安市工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工投公司”)、六安華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一公司”)、六安火花創業投資管理公司(以下簡稱“火花創投”)擬發起設立六安大學科技園天使投資基金(暫定名,以下簡稱“天使基金”),規模1億元,首期5000萬元,其中市工投出資2000萬元,華一公司出資1000萬元,火花創投負責社會募集2000萬元。天使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存續期不低于10年,并選擇符合條件的六安本地商業銀行托管。
二、火花創投由市工投公司出資15%、英國火花創投出資85%共同設立,并作為六安大學科技園天使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團隊主要由英國火花創業投資管理公司、市工投公司和華一公司專家團隊組成;鸸芾砉緦鸬膫鶆粘袚鸁o限連帶責任。
三、天使基金按照被投資企業規模、發展階段等實施差別化投資,投資金額原則上不超過擬投項目資本金的30%。對單個企業的投資年限原則上不超過5年。
四、天使基金的使用方式應當符合相關政策規定,不得用于抵押、質押、擔保,不得用于買賣股票、期貨、贊助、捐贈等支出。
五、天使基金以股權方式投資。運作流程主要包括項目篩選、投資立項、盡職調查、方案設計、投資決策、投資實施和投資退出等。
六、天使基金設立投資決策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由5人組成(其中市工投公司擁有2個席位,華一公司擁有1個席位,火花創投擁有2個席位),經投資決策委員一致同意方可啟動投資程序。
七、天使基金進入和退出;疬M行股權投資后,基金管理公司為投資企業提供戰略規劃、管理提升、商業運營等增值服務,但不參與被投資企業經營管理。投資基金達到投資年限后,基金管理公司將通過上市、大股東回購及行業并購等方式退出。
八、天使基金主要投資對象為六安大學科技園內有獨特創意、成長潛力和上市前景的優質創業項目和科技型企業。申請天使基金需具備以下條件:
1、屬于現代農業及生物醫藥、高端裝備及汽車零部件制造業、節能環保與新材料、新能源、電子信息及現代服務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領域。
2、初創期及成長期的科技型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創新商業模式,無知識產權糾紛,并具有完整可行的創業計劃。
3、企業財務制度健全,具有優秀管理團隊,在技術創新及經營模式創新上特色明顯,已有穩定的盈利模式,具有一定的業績。
九、市財政局、審計局、示范園區負責對大學科技園天使基金的使用進行監督和檢查。
十、本辦法自基金首期募集完成時開始施行。